各班级学生: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树立励志典型,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,奋发成才,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,现组织开展“寻找启明星”——山东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。活动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寻找启明星——做砥砺奋进的追梦人
二、活动时间
2026年11月4日—12月初
三、评选条件
1.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;
2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和德育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热心公益,乐观向上;
3.怀揣梦想,砥砺奋进,勇于克服困难,战胜挫折,在学习学业、学术创新、爱国奉献、道德弘扬、科技创新、自主创业、志愿公益等方面,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,自立自强,拼搏进取,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,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榜样作用;
4.本人事迹在学校、社会、同学中引起较大反响,引领自强自立风尚者优先。
四、奖项设置
本次评选将在济南校本部、威海校区、青岛校区同步开展,共设三项荣誉,分别是“山东大学自强之星”、“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”、院级“自强之星”。威海校区、青岛校区名额分配详情见校区通知,济南校本部名额分配如下:
“山东大学自强之星”:不超过10人,每人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资助金5000元;
“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”:不超过10人,每人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资助金3000元;
院级“自强之星”:共50人,每人将获得院级荣誉证书和资助金2000元。
注:“山东大学自强之星”、“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”与院级“自强之星”荣誉称号可以兼得,但资助金不能兼得。
管理学院名额为2人,其中择优推荐1名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。
五、活动安排
(一)院级自强之星寻访活动
1.宣传发动
各学院通过微信推送、网站新闻、线下海报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寻访动员,组织学生参加。
2.申报推荐
学生本人可自主向学院提交申请,也可由班级、辅导员推荐产生人选。
3.学院评选
(1)学院成立评审小组、制定评选办法,在充分考虑学生群体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出院级自强之星,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。
(2)学院在院级自强之星中择优推荐1名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,推荐至学校参加校级评审。
(3)院级自强之星、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中心。
4.材料报送
(1)学生提交
院级自强之星、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登录学生管理系统(http://202.194.20.237/login.do),进入“助学金管理”模块,点击“山东大学自强之星”项目进行材料填报。
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另需准备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获奖证明材料(获得奖助情况和事迹材料格式详见附件2)。
请于11月06日(周五)中午12:3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知新楼B210办公室。
①《山东大学2026年度自强之星个人推荐表》
②个人事迹材料(附件2)Word版以及对应获奖证明材料(学生获奖证明需学院盖章)
(二)校级自强之星寻访活动
1.材料初评
根据学院推荐的候选人,学校组织成立校级评审小组,对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参评资格、提交材料(事迹材料、相关证明文件等)进行评审。重点评审候选人材料的真实性、代表性、规范性。材料初评环节占比30%。
2.校级终评
学校组织召开自强之星校级终评会,由候选人进行个人陈述,选拔师生代表作为评委参与现场投票。校级终评环节占比70%。
3.结果公示
根据材料初评和校级终评的情况,最终评选出山东大学自强之星、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,并予以公示。
管理学院学生事务与发展指导中心
2026年11月4日